风流猫王:卧室里征服女人是我最喜欢的消遣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佚名

。工作环境十分气闷不说,老板还相当刻薄吝啬。但是最糟糕的莫过于他被迫用一块头巾把头发给包上。

  埃尔维斯把自己一半的收入交给格拉迪丝,另外负责一些家里日常的用度,余下的钱自己留着。这样的安排使得他在需要钱时不用再向母亲张口。尽管口袋里有了钱,但埃尔维斯的心情一直不好,因为他不得不每天去做自己一点也不喜欢的工作。

  几个星期后,失业办公室让邻居给埃尔维斯带个口信,通知他皇冠电器公司正在寻一个可以在卡车出故障的时候自行修理的司机。埃尔维斯一听有这样一个机会,高兴得跳了起来。这份工作的起薪是45美元一周。他不用再在那个蒸汽弥漫的车间里干活了,而最让他开心的是,他再也不用包头巾了。

  埃尔维斯为找到新工作欣喜不已,只是有一件事是让他心里很不痛快—全家的负担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而得不到父亲的任何帮助。弗农对家无隔宿之粮的状况一点也不放在心上,对于他来说,个人的自由 可比稳定的家庭收入和家人的安心更为重要。既然埃尔维斯已经走出校门,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弗农也就心安理得地让儿子独自承担所有责任。埃尔维斯非常气愤,但又无可奈何,他不会和弗农发生正面冲突,当父亲在旁边时,他就把自己的愤怒深深埋藏在心底。

  虽然埃尔维斯现在每周要工作40个小时,但他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多。

  每天下班后,剩下的时间就是他自己的。他再也不用去学校上课了,而且格拉迪丝也放弃了强求埃尔维斯留在家里陪她的努力—特别是在埃尔维斯有了自己想去的地方后。比尔大街对埃尔维斯的吸引力就如同一盏灯对飞蛾的吸引力。整个1953年的夏天,他成了那条大街上一些蓝调酒吧的常客。

  一谈到唱歌,埃尔维斯就会滔滔不绝,但他不知道怎样才能进入这个娱乐行业。他常常头一天还是自信心爆棚,到了第二天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是在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浪费时间,但这个梦想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脑海。每次与比尔大街的歌手们呆在一起,埃尔维斯都会浮想联翩、激情满怀。

  当埃尔维斯第一次来到比尔大街时,他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步行了很久,时不时站在人行道上,倾听酒吧里蓝调歌手的演唱,就像当初他在图珀洛的一个教堂外面聆听里面的福音歌一样。后来,他终于鼓起勇气,走进了一家酒吧—在那里,埃尔维斯觉得自己仿佛身处天堂。激烈的音乐充斥着酒吧的每个角落,酒吧里烟雾缭绕,像一块法兰绒毯子一样围绕着埃尔维斯。他悄悄地在一个凳子上坐下来,不久就溶入了这片音乐的海洋。酒吧里的人,有的在独自慢饮浅酎,有的三五一群互相把酒言欢。

  埃尔维斯很快就把比尔大街当成了自己的家,那时候只有为数不多的白人经常在那里出入,而他就是其中的一个。被人视为异类对于埃尔维斯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比尔大街的音乐让他产生了一种归宿感—虽然他的肤色让人觉得他不属于这里。

  比尔大街也成了埃尔维斯最喜欢的购物中心。那儿有间著名的服装店,名叫“兰斯基兄弟”,很多当地的黑人艺术家都在这家店买衣服。“兰斯基兄弟”服装店里的服装风格、颜色和款式令人眼花缭乱 —这些类型的衣服正是埃尔维斯梦寐以求的。衣服的价格让埃尔维斯望而却步,但他很喜欢到店里走走,在一排排挂满衣服的架子之间留连忘返,然后想象着自己穿上这些衣服的样子。由于经常到店里逛,他和店主们也就慢慢混熟了,他们告诉埃尔维斯,他可以去一些二手商店买到同样款式的衣服,那里的衣服价格通常很低。埃尔维斯一直记得店主们对他的好,他们专门腾出时间为他热心推荐买衣服的地点,而他们本来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埃尔维斯成名后,他的大部分衣服都是从“兰斯基兄弟”那儿买的,而且每个圣诞节都会给店主寄贺卡。

  埃尔维斯晚上在外面呆得很晚,第二天白天还要开车,格拉迪丝很为儿子担心,但是埃尔维斯对母亲的担心总是一笑置之。他不想放弃自己生活中的这个乐趣。孟菲斯是一个夜生活十分丰富的城市,埃尔维斯晚上出入的地方不仅仅是蓝调酒吧。蓝草音乐酒吧和乡村音乐酒吧也有不少忠实的拥护者,埃尔维斯也会到这些酒吧去,沉醉在各种不同风格、不同唱腔的音乐中。他看着正在演唱的歌手,想象着自己也站在舞台上,为喧闹的观众演唱,他渐渐地进入一种完全忘我的境地。这些酒吧不仅满足了他对音乐的渴望,它们还是埃尔维斯释放男人的欲望的地方。

  这些酒吧每天吸引着许多女人光临,她们有的是来钓男朋友的,有的仅仅是来喝上一杯。埃尔维斯很快发现,那些歌手在演出告一段落后,游刃有余地与女人们打情骂俏。后来,他越来越频繁地光顾那些以白人为主的酒吧,埃尔维斯觉察到,自己成了女人们注意的中心,她们透过他那花哨的衣服,发现了他身上潜藏的男人魅力。这些酒吧的常客可不是单纯、纯洁的“好女孩”,但埃尔维斯还是兴致勃勃地一头扎进了她 们的怀抱。

  一般情况下,谈到性时埃尔维斯通常都会浑身不自在,但是当他最终把童贞献给一个年龄比他大、名叫劳拉的女人后,他却忍不住地想找个人倾诉倾诉。他四处寻找厄尔,最后在一家他们经常去的餐馆找到了后者,当时埃尔维斯仍然没有从兴奋中走出来。

  “那种感觉极其美妙,”他说道,“它让你觉得……觉得自己是如此强大。我几乎整晚都没睡觉,感觉自己可以那么一直持续下去。现在我知道女人的最大好处是什么了,”说到这里,他大笑起来,“那里有许多女孩,我要做的就是从中挑一个自己喜欢的。” 劳拉是埃尔维斯的第一个性伙伴,此后他就像走马灯似的换约会对象,一两次之后两人就不再见面。如果女孩没有自己的公寓,他们就驱车来到一个僻静之地,然后爬到埃尔维斯的汽车后座上缠绵。随着他对女人的经验越来越老到,他学会了把自己的男人魅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吸引了更多的女人围绕在他身边。

  埃尔维斯只把女人当作生活中的一种调剂,对她们丝毫没有尊重之意。一旦两人的关系结束后,他对她们的态度就很粗鲁,甚至可以说有点不友好。与一个女孩交往过一两次后,他就会回到酒吧,选择下一个目标。埃尔维斯不想受到感情的羁绊,因此对于他来说,那些女人只是自己的性伙伴,而不是恋人。

  尽管埃尔维斯一个星期要和好几个女人上床,但是在正经的女孩面前他还是会很害羞。性成了埃尔维斯寻找平衡感的工具。在许多女孩面前,特别是在那些有教养的女孩面前,他有一种自卑感—除非他已经在卧室里征服了她们,借此证明她们也是同样容易到手,这时他的心里就会充满一种优越感。随着年龄的增长,揭开那些体面女孩一本正经的面纱成了他最喜欢的消遣;每一次他成功地做到时,他对女人的失望就会增加一点。她们中所有人都没能得到格拉迪丝的青睐,她觉得没有女孩能比自己对儿子更好。

  在那些与自己发生过关系的女人面前,埃尔维斯觉得自己强大的足以控制一切,但是在家里,情况就完全不同了,格拉迪丝仍然是这个家的主宰。尽管与以前相比,格拉迪丝对埃尔维斯的控制有所放松,但是她还不想完全放开,不管埃尔维斯怎么恳求,她每天晚上都会等儿子回来后才睡觉。弗农和埃尔维斯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出去,留下格拉迪丝一个人在家,她觉得自己遭到抛弃,于是就借酒浇愁。她最担心的事是,有一天埃尔维斯可能会找到心仪的女孩,然后搬出这个家,过自己的小日子。她十分焦虑,埃尔维斯不得不常常向她发誓,自己绝不会丢下她不管—但是格拉迪丝仍然固执地认为,儿子一直想过自己的生活,这使得埃尔维斯感到疲于应付。

  文章摘自《纪念摇滚之王逝世三十周年: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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