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留给男友的处女身给了网恋已婚男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佚名
遥闪着那双清澈的大眼睛:“我知道,是由于自己的幼稚,才会迷恋于网络,才会遭遇到骗子,才会身陷囹圄。” “不对!客观地分析,叶并不能算是一个骗子,起码他没有刻意想骗取什么!” “不,他伤害了我!”遥迷茫地看着我。 “其实,伤害你的正是你自己。”我打断她的话,“当你沉湎于网络,当网络爱情给你带来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幻想时,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研究生,你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认知、判断和自制,是你自己放任的激情伤害了你,它如同一匹无人驾驭的马驹,终究会失蹄跌倒的。” “……”遥欲言又止,默默地低下了头。 “看上去挺单纯的一个女孩,没想到竟是个骗子!原来一切都是预谋好的,打着网恋的幌子偷窃财物,真可怕!”叶曾对他的律师抱怨说,“我要吸取教训,这网络上的事儿不能当真!” 我不知道,如果遥听到叶的这番话会作何感想。一段在她眼里“美丽而短暂”的网络爱情,竟以这样的结局收场,真让人啼笑皆非。 熊莉君,女,31岁,公务员 警惕另类情感的副作用 我想,人们无意对遥这么单纯的一个女孩的这种可悲遭遇进行指责或奚落,相反,更多的是同情和悲悯。但仍然很想问问遥,是什么东西冲昏了她的头脑?很多人会替她给出答案——是感情或激情。 我们不得不承认感情有时候是盲目的,尤其是在面对一种来自平常生活之外的另类情感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幻想时,很多人因为招架不了它猛烈的攻势而失去理智,轻易地缴械投降。纵观一些激情犯罪或者是因为情感方面导致的犯罪,人们会发现这些犯罪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的东西——另类情感的副作用。这种另类情感带给深陷其中的人们短暂的刺激和感官上的欢愉,但更多的却是无穷无尽的痛苦、悔恨、遗憾……所以我们应当警惕,警惕,再警惕! 杨伟学,女,69岁,退休职工 网络不是最好的情爱演练场 网恋作为一种由网络为载体的精神恋爱,本来应当是最便捷而无害的选择——男女之间借助网络相识,一个远在天涯海角的人向你倾诉火热的感情,那份新鲜和感动,不是坐在公园的长凳上可以体验到的。但网恋又是虚无缥缈的,对于爱情尚处于朦胧的理想化状态的年轻人来说,网络绝不是最好的情爱演练场,因为它过滤了太多在情人眼中本来就不易展现的人性的弱点和虚伪。所以,网络充满陷阱,需要有足够的理性作基础。 我并不反对网恋。事在人为,凶手拿刀杀人,问题不在刀而在人。网络同样只是方便大家沟通的一种工具,让人们不受时间、空间、身份的限制而走在一起。如果双方都能付出真诚,有决心把网恋变为现实,网恋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陈纯,女,31岁,医务工作者 网恋,一朵带刺的玫瑰 遥被“网恋”深深地撞了一下腰,她将付出三年牢狱的代价。说句实话,我对她的遭遇是同情的,但我恨她不该如此沉迷于网恋。 丁莉娜,女,25岁,职员 如果在她身边,真实地出现这个“金领”…… 我想在本案中,更多的人会对那个网友“穷光蛋”报以憎恨厌恶的情绪,而对于遥,更多的人会选择同情,觉得她只是在网络中突然迷失了。 然而在我看来,遥的事件,并不是偶然的,撇开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不谈,如果在遥的身边,真实地出现了这么一个“金领”,性格开朗,又有才智,也送她红玫瑰,那么,她也会想当然地陷入一段新感情而无法自拔的。这归结于她的性格和与人相处的态度上。遥的室友不止一次地告诫过遥,不要上当,要留个心眼,而她似乎已经决定了义无反顾,也没有找个同学或者朋友来讲讲这件事情,就茫然地踏上了去苏州的火车,把其他的一切都抛到了脑后。如果三年的牢狱之苦能使她看到自己性格上的偏差,学着与人沟通交流,那么这三年的代价也许是值得的。 来金德,男,39岁,中学教师 要研究书本,也要研究情商 遥是个研究生,但确切地说,她是一个“研究”书本的学生,对社会的适应和研究能力几乎为零。面对充满诱惑和变化的纷繁世界,她却搞不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对网恋好奇,寻求刺激和新鲜感?不像。如果遥是这样的女孩子,不可能至今还纯洁到令“穷光蛋”目瞪口呆的地步;贪图钱财?更不是。她并不虚荣,否则怎看得上一个以“穷光蛋”自诩的陌生人?至于事后的“顺手牵羊”,那只不过是一时冲动的报复!是“两耳不闻窗外事”这种游离社会、游离现实生存规则的人生态度,使她轻易地相信了无良网友,成为对方游戏人生的“下载”对象。 遥的苦情人生也再次为我们的学校教育敲响了警钟:要指导学生研究学问,更要引导他们研究社会,研究情商,研究人生! 小尖,女,43岁,职员 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 这个案件简单到让人不忍重复。可是为什么,一个明明是网络爱情受害者的人,却最后成了罪犯,受到刑法的追究?解析女研究生遥的悲剧,也许最重要的一个意义,就在于告诫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千万不要一时冲动,将一个原本限制在道德层面的事件,演变成一个需要司法介入乃至刑事追究的法律事件! 很显然,在本案中,女研究生遥一开始是很无辜的。如果事情到此为止,我相信,大多数人会同情她的遭遇而谴责那个欺骗她的男网友。令人遗憾的是,她在转身之间,使这件事发生了质的转变——因为偷偷拿走了人家“含金量”颇高的包,而变成了一个盗窃犯! 仔细想想,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因为不假思索使得事物的性质发生根本转变,甚至越走越远的事情,实在是不少!所以,我们都应该警惕自己的行为。就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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