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老乡强奸后被逼卖淫

来源:海峡都市报 文章作者:佚名

  本报记者 林小明 通讯员 张康安

  本报讯 以高工资为诱饵,从贵州老家骗亲戚家少女到晋江,强奸后再强迫其卖淫。昨天,贵州人吴某兴、杨某荣、吴某面被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卖淫罪批捕。

  “到晋江打工,工资比家里高多了。”今年农历二月,杨某荣从晋江打工回家后到处宣传。16岁的阿花和17岁的阿琴(均为化名)一开始还犹豫,但后来听说有很多贵州老乡在晋江打工,就决定跟杨某荣到晋江。

  两个月后,杨某荣通过电话,怂恿在老家当代课老师的吴某兴,从贵州带姑娘到晋江卖淫。吴某兴思量一番后,找来外甥女(堂亲)、17岁的阿兰和16岁的阿芝(均为化名),同样是以高工资名义。除了亲戚关系外,吴某兴曾是阿芝的老师,阿兰和阿芝的父母都很放心两人跟吴某兴到泉州。农历六月初,吴某兴将另一名亲戚、年仅15岁的阿静(化名),也骗到晋江。

  一到晋江,杨某荣等人便露出真面目。“你们两个没身份证,进不了工厂,先去卖淫赚点生活费。”杨某荣和同伙吴某面,将阿花、阿琴带到晋江英林中兴街卖淫。但两女不从,杨某荣就先后将两人强奸,之后留两人在按摩店卖淫,自己在对面监视并收取嫖资。

  对于阿兰、阿芝、阿静三人,杨某荣和吴某兴采取同样手段逼迫接客。农历五月,吴某兴为了在英林中兴街立足,把阿芝转“送”到另一个“老大”的卖淫场所。阿兰等人说,那里的“鸡头”联合,互相照看卖淫女。由于对晋江不熟,加上每次卖淫的钱很快就被收走,阿兰等人一直没有机会逃跑。

  8月14日,吴某兴等人没有及时收走嫖资,有一个嫖客听了阿兰等人遭遇后,又给她们凑了100元做车费。阿兰、阿静和阿芝这才偷偷地跑了出来,乘车到福州,并到马尾区公安局报案,随后马尾警方将案件移交晋江。

  根据阿兰等人指认,晋江警方将吴某兴等3人抓获归案,并解救出阿琴和阿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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