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人口述:和多少人做爱才算够
来源:新浪女性 文章作者:佚名
和多少人做爱才算够:对“价值调适原则”的检验 多性伙伴行为者对于性的热情,是否会因为他们拥有过很多性伙伴而降低呢?或者说,是否在经历了一定的性伙伴数之后,他们在新的性伙伴那里就感觉不到性的新奇刺激了呢?对于那些原本就是以猎艳为目的的多性伙伴行为者,要在多少次猎艳成功之后,才会对猎艳失去热情呢? 在埃默森社会交换理论的三条核心假设中,第二条便是:“各种物品的价值是可变的,它们全都遵循着满足原则,又称价值调适原则。获得越多,自感价值越低。”(Emerson, 1981:30-34) 如果这一假设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可以推论,多性伙伴行为者必然随着他们性伙伴数的增长,而逐渐减弱对猎艳,甚至性爱的热情。 老百姓的许多民间俗语,也传达着同样的判定,如“肉吃的多了,就不香了”。 但事实怎样呢? 我所检索到的英文多性伙伴研究文献,没有一篇对此问题加以关注。而要获得这一问题的真实解答,确实也只有依靠深入的个案访谈才可能。 我向受访者提出的问题是:“在什么背景下,或在经历多少个异性之后,你发现自己的欲望已经不如原来强烈了?” 很多受访者,特别是女性,对这一问题的第一反应都与埃默森的假设相应和。 早就烦了,说不清具体是什么时候。(F01) 10到15个之后,复归传统生活。(F04) 深究下去,我却发现情况并非他们讲述的这样如此简单。在我此项研究工作进行的几个月内,所有这些人都有新的艳遇出现,并且仍然会兴致勃勃地对我讲述。当我问F01有什么性幻想的时候,她向我描述说,幻想几个人在一起做,觉得会很刺激。 曾在网上以现在这个男友的名义为他聊到一个女朋友,然后将他的电话告诉她,让他们联系。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床上做爱的时候,他就给她打电话,他们在电话里做,我们在床上做,感到十分刺激。 还有一次我帮他聊到另二个女孩子,我以他妹妹的身份和他一起去见那两个女孩子,饭后到一个很黑的公园里散步,他问我可不可以吻其中一个女孩子,我说可以。于是他们就接吻,他还抚摸他.我看着感觉很刺激……(F01) 在这样的描述中,我感受到的只是她对性的持续的好奇与兴趣。我曾推测,新的越轨方式,是多性伙伴行为者在“厌了”之后借以获得新鲜刺激的一种努力。然而,我很快发现,新的越轨方式,其实是几乎所有以猎艳为目的的多性伙伴行为者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正因为他们原本就是叛逆的,在他们的内心没有禁忌,社会禁忌越强的事情,他们做起来的时候越觉刺激。这是他们的个性决定的,而与他们经历过多少性伙伴,是否“玩厌了”没有必然的联系。 即使在F01这里,仍然不可以认为她真的“厌了”。后来进一步的深入访谈时,她承认,所谓“厌了”的感觉,更多是一种经历情场而无收获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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