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不相像,亲子鉴定惊爆陈年强奸案

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日 禾

太可怕,陈梅不敢往下想了!

2005年7月18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王刚起诉一案再次开庭,并作出民事判决,王轩由被告陈梅自行抚育。拿到判决书后,陈梅痛哭失声。

平静后,她问王刚什么时候把儿子送回来。王刚没有说话。尽管知道朝夕相处12年的孩子不是他的骨肉,他仍旧无法想象没有王轩的日子该怎么过……

王刚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在判决书上签字后就离开了。

此后的一个多月,王刚没有送走王轩,陈梅也没敢来接。日子过得再痛苦,王刚仍旧疼爱王轩,天天给他做早饭,每到周末还是带他去“吃肯德基”……

这时正是暑假,他手把手地教会了儿子骑自行车,开学后又长高了一头的儿子已经可以骑车跟在爸爸身后上学,再也不用坐在他的车后座了。

但现实生活告诉他:从前和儿子在一起的快乐,再也找不回来了。

王刚开始喝酒,有次喝醉后竟然吼骂儿子,让儿子惊恐不已……

那天,他酒醒后抱着儿子第一次毫不遮掩地痛哭。他心里明白,这事真要作个了结,儿子不能再留在身边,如果再喝醉酒骂漏了嘴,儿子这辈子就真毁了。

他还决定,要做就把事情做绝,不能留一点儿尾巴和念想……

2005年10月28日,被这件事折磨得不成人形的王刚再次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前妻陈梅给他的精神带来了莫大的伤害,要求法院判令她返还自己为王轩支付的抚育费7.2万元,生育费3万元,亲子鉴定费2400元等共计11.09万元,并要求被告陈梅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

2005年12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开庭过程中,陈梅第一次将曾经受过的伤害公开。她含泪向法官和王刚讲述了1992年4月1日那可怕的傍晚发生的一切:“……因害怕,也担心丈夫伤心,我没有报警,更没有告诉王刚。我和王刚婚后的性生活一直很正常,所以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被强暴后会怀孕,我也是受害者……我从来没有想过王轩不是王刚的亲生儿子,我没有故意欺骗原告的意思。”

而关于王刚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陈梅说,在自己和王刚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孩子一直都是两个人共同抚育的,所谓的抚育费、生育费的请求并不能成立。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最后认定,被告陈梅在与原告王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且生育了非婚生子女,并长期未将该事实告知原告王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的规定,同时原告在十多年的时间里将孩子当作亲生儿子进行抚养和教育,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陈梅所述被强暴的事实以及不知道该子非原告亲生子及并非欺骗原告之辩解,因未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故对该辩解法院不予采信。

法院判令陈梅赔偿王刚抚养儿子的费用4.9万余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判决下达后,王刚打电话让朋友把王轩送到法院,交还陈梅。尽管自己心里有太多的不情愿,但他没有别的选择。一直蒙在鼓里的小王轩看着爸爸和妈妈同时出现,心里似乎明白了什么,一头扎进爸爸的怀里号啕大哭起来。

王刚噙着泪搂着王轩:“爸爸和奶奶的房子太小,你长大了,住不开,回去和妈妈住,等爸爸挣了钱买了大房子就把你接回来……”

王轩泣不成声:“爸爸,我不想住妈妈的大房子,我想跟着你……”

王刚连声说:“别忘了爸爸,有时间常回来看看爸爸……”

父子俩的对话让在场的人无不为之动容。

在这场婚姻里,谁对谁错不能一下说清楚,然而烙在人们心里的是这曾经幸福的一家三口的泪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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