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恋奇案:谁该为婚外之性负责
来源:新浪女性 文章作者:洁蕙
陈怡大学毕业半年多以来一直在工作四处奔波,却始终一无所获。这一天,陈怡又一次被一家公司拒绝,茫然地走在街上,一不留神,钱包、手机又被小偷扒了去,无助的陈怡不由委屈的在街角抽搐起来。 “小姐,我能帮助你吗?” 突然,听得耳边关切的询问,陈怡抬头一看,原来是位西装笔挺,颇有风度的男子。此刻的陈怡仿佛看到一丝希望,没多想,便向男子诉说了自己的经过。 听了陈怡的诉说,男子笑道:“工作并不是人生的全部,不是吗?也许我真的能为你帮些忙。”男子自我介绍名叫刘凯,是一家杂志社的负责人,可以让陈怡从事记者的工作,于是,陈怡便在陈凯的杂志社开始了自己的工作生涯。也许是因为那一次偶遇的经历,在陈怡的眼中,刘凯更多是自己的朋友。而面对纯情的陈怡,刘凯则是直接的告诉陈怡自己还没有结婚,希望两人建立恋爱关系。于是,面对刘凯的追求,陈怡接受了,随后,两人便
同居了。 半年后,陈怡发现自己怀孕了。不敢告诉家人的陈怡向刘凯提出了结婚的想法。“把孩子拿掉。”刘凯得知后毫不犹豫地说。陈怡顿时感觉遭受了欺骗,声称一定要刘凯负责。事态似乎无法收场,刘凯只能好言相劝:“我们都还年轻,事业也刚刚起步,先把孩子打掉,回家好好休息,一切由我来承担,过一阵我们就结婚,孩子以后再要!”陈怡相信了刘凯,去医院做了人流,并按他的吩咐辞去了杂志社的工作。 一个月后,当陈怡拖着虚弱的身体想见刘凯,希望他能兑现结婚的承诺时,刘凯却以种种理由推脱,最后索性说:“我们都是成年人,恋爱自由你不懂吗?我是不会和你结婚的。”不久,索性公司办公室地址、电话也换了,刘凯一下没了音讯。原本身体就不好的陈怡彻底跨了,一时也没了生活来源。 一对曾经以为萍水相逢、互诉衷情的男女,如今却冤家路窄、恩怨情仇。陈怡今天的情形,是她咎由自取,自食苦果?还是应该由刘凯承担种种责任呢?陈怡的主张是否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呢? 撰文:《东方大律师》节目组 盛雯 王小丹 争议焦点: 1、男方是否应当承担女方流产的费用?基于什么理由? 2、如果女方没有证据怎么办? 案例讨论: 直播时间:2005年3月8日 嘉宾: 汪敏华 上海德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薛安军 上海康昕律师事物所律师 主持: 洁 蕙 洁蕙:在“三八”妇女节这样一个特别的日子里,我们要通过对一个改编自听众来电的真实案例的讨论来分析一下现代社会中,未婚先孕女性的保障问题,以及女性在两性关系中该如何加强自我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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